一、會長單位權利
(一) 享受本會提供的會員及理事單位所有權利;
(二) 依據章程規定,召集和主持理事會;檢查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、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;
(三) 優先獲得本會組織的重要活動的冠名權;
二、副會長單位權利
(一) 享受本會提供的會員及理事單位所有權利;
(二) 優先獲得本會組織的重要活動的冠名權;
三、理事單位權利
(一) 享受本會提供的會員所有權利;
(二) 出席理事會;
(三) 理事會職權:
1. 籌備和召集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;
2. 執行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的決議,并向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報告工作;
3. 向協會會員大會(或會員代表大會)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;
4. 決定協會具體的工作業務,并領導協會內部各機構開展工作;
5. 制定協會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金的方案;
6. 決定新會員的吸收和對會員的處分及除名;
7. 制定協會內部管理制度;
8. 提名監事;
9. 決定設立辦事機構、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,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;
10. 協會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;
四、會員單位權利
(一) 協會的選舉權、被選舉權和表決權;
(二) 出席會員(代表)大會,參與討論和表決與協會發展有關的重大決策、決議和事項;
(三) 對協會工作有提案權、建議權和監督權;
(四) 參加協會組織的沙龍、會議、會展等各項活動。按照會員的具體要求,定制活動方案并進行實施;
(五) 優先獲得協會提供的各種信息及咨詢服務,以及協會的出版刊物和資料;
(六) 可以使用協會標識、協會的媒體傳播企業信息或借助協會關系開展業務聯絡;
(七) 優先、優惠共享理事會成員項目研發成果和專利許可;
(八) 會員的合法權益受到侵犯時,可要求本協會協助維護或提供必要的幫助;
(九) 享有培訓類服務:向會員提供認證類、意識類、技術提升類、管理有效類的培訓。除認證類培訓外,其余培訓會員可享受免費或優惠;
(十) 享有咨詢類服務:及時向會員單位傳達國家和深圳市政府的最新政策信息,并幫助解讀和分析;建立信息安全領域人才庫,為會員單位提供信息安全技術、營銷、培訓等專業支持;建立深圳市信息安全專家庫,為會員單位提供專業的咨詢服務;
(十一) 協會可為會員提供人才推薦服務;
(十二) 會員單位在《中國信息安全》雜志投放廣告6 期以下享受9.5 折優惠,6-12 期享受8.5 折優惠,投放12 期以上享受7.5 折優惠;
(十三) 入會自愿、退會自由。
五、本會會長、副會長、理事、會員單位的義務
(一) 遵守本會章程
(二) 執行協會的決議;
(三) 按規定交納會費;
(四) 維護協會及本行業的合法權益和信譽;
(五) 完成協會交辦的工作;
(六) 向協會反映情況,提供有關資料;
(七) 積極參加協會組織的各項業務活動,不得做損害協會和會員利益的事;
(八) 會員繳納會費的標準:
1. 會長單位:人民幣50000 元/年;
2. 副會長單位:人民幣30000 元/年;
3. 理事單位:人民幣10000 元/年;
4. 會員單位:人民幣3000 元/年。